不少朋友都在说去法院实行一分钱也没实行到,实行局就草草的终本。因此觉得法院实行没什么用。那样法院那样多案件都实行不到钱,被实行人的钱去什么地方了?现实的状况是什么样的呢?法院实行是能实行到钱的!
法院那样多案件都实行不到钱,被实行人的钱去什么地方了?
1、实行完毕,皆大欢喜
大约有20%|30%的案件是能在实行阶段通过法院强制实行或者被实行人主动履行而实行完毕,大家的申请人是真金白银的拿回了我们的钱。当然这部分案件主要还是被实行人有履行能力能一次性付清欠款,这种案件申请实行人开心,法官更开心,为何法官也开心,由于这种案件,结案简单,工作量小太多,也不需要每天和申请人讲解各种实行不可以,更不可以满世界找被实行人。
2、实行和解,解决矛盾
有30%–40%的案件是申请人和被实行人达成了实行和解协议分期还款,申请人撤回实行,案件终结实行。这部分案件,被实行人不可以一次性拿出欠款,通过和申请人交流协商,被实行人不会被限制高消费,也不会被拉入失信黑名单,对被实行人的影响最低,双方的矛盾也可以缓解。这种案件法官也喜欢,虽然调解也非常费事,但双方没矛盾,也省事。
3、无奈终本,痛苦不堪
剩余的40%的案件要么无财产也就是一分钱都没实行到位,要么有部分财产实行到部分,要么有财产不可以处置。这种案件都会将被实行人限制高消费,符合条件的拉入黑名单后终结本次实行程序。这也是不少朋友遇见的实行不到钱的案件,这种案件被实行人大多没履行能力或者转移了财产。
说实话不只申请人不喜欢案件如此,法官也不喜欢这种案件,这种案件程序多,周期长,申请人总是不理解,需要讲解,比前两类案件花费的时间更多,但成效确最差,办这种案件十分痛苦,后续申请实行人还会不断地来认识信息,恢复实行,这种案件办的越多,当事人就越多,法官的包裹越大,每天都有人打电话需要恢复实行,苦不堪言,大家都不想自己办的案子终本。
所以法院实行的案件中60%左右的案件还是能追回欠款,无论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款之少申请实行人能看到钱。但仍有40%的案件被终本,我相信我的粉中有非常大多数是这40%的当事人,大伙积极奔走,到处咨询,期望能获得真经.
